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、准确和完整,没有虚 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。
安徽鸿路钢结构(集团)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:公司或本公司)分别于2024年11月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、2024年12月9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,审议通过了《关于2025年度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》,同意公司为安徽鸿翔建材有限公司等16家子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总额度141.48亿元,具体担保额度明细如下表:
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1日刊登在《证券时报》、《中国证券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日报》和巨潮资讯网()上的相关公告。
2024 年12月10日,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县支行签订《保证合同》,约定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鸿翔建材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,最高担保金额开云网站 kaiyun网址不超过20,000万元人民币,其中10,000万元融资期限为2024年12月10日至2025年12月9日,10,000万元融资期限为2024年12月10日至2027年12月9日。
2024年12月23日,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区支行签订《最高额保证合同》,约定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鸿翔建材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,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20,000万元人民币,融资期限为2024年9月11日至2025年9月11日。
2024年12月27日,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太湖路支行签订《最高额保证合同》,约定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鸿翔建材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,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30,000万元人民币,融资期限为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27日。
2024年12月27日,公司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太湖路支行签订《最高额保证合同》,约定为全资子公司合肥鸿路建材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,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10,000万元人民币,融资期限为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2月27日。
2024 年12月31日,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丰县支行签订《保证合同》,约定为全资子公司安徽鸿翔建材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,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20,000万元人民币,融资期限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7年12月30日。
2024年12月31日,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涡阳县支行签订《保证合同》,约定为全资子公司涡阳县鸿路建材有限公司融资业务提供担保,最高担保金额不超过20,000万元人民币,融资期限为2024年12月31日至2027年12月30日。
上述担保事项与董事会审议的情况一致,本次担保额度在公司董事会、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额度范围内。
截止本公告日,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69.54亿元人民币,占最近一期(2023年12月31日)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75.64%。
公司担保事项全部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,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事项,也无逾期担保、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。